為配合學校實施《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開展2025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有關規定,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專業學習觀念,切實保證學生的切身利益,同時保證本科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地球科學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
組長:劉鈺銘
成員:王茹、牛花朋、陳冬霞、楊耀東、馬文龍
聯系人:曲 娜
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包括轉入專業、錄取人數、考核辦法及工作安排等)、選拔學生、確定錄取學生名單等。
地球科學學院轉專業申訴小組:
組長:姜福杰
成員:孫海濤、周勇、劉小平
聯系人:張昊文
一、 申請對象
2023級、2024級在校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且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二、本科生轉出
輔導員為學生講解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認真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對于轉出學生,本科生學業導師首先要與學生進行談話,了解學生的思想,給學生介紹準備轉入專業的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進行專業的轉出。
三、 本科生轉入
(一)、學院接收學生轉入資源勘查工程專業,須遵循以下原則:
1.根據學院資源勘查工程專業的容量,確定2025年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不超過30人,可接受2023級和2024級學生。
2.凡符合條件者,自愿報名申請轉專業。
3.申請者必須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優異,原則上加權平均成績須達到原專業前70%,大學綜合英語(I)60分(含)以上。
4.申請者應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以前的學習中受到過學校學業警示勸告和各種處分的學生將不予以考慮。學生干部、文藝和體育特長生優先考慮。
5.原專業與轉入專業課程差別較大,轉專業學生必須補修轉入專業已開設完成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程,資源勘查工程專業需補修普通地質學、造巖礦物學、資源勘查工程專業導論等3門課程以及普通地質實習環節。
6.轉專業轉入學生必須參加地學院組織的面試。
四、時間安排
1. 4月22日至4月30日,學生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學輔導員完成審核。
2.5月6日至5月26日,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考核標準,對申請擬轉入專業的學生遴選并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關注地學院網頁),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
其他事項由地球科學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討論決定。
五、 注意事項
1.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
2.學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需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3.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生如退出轉專業申請,仍然認定為已轉過一次專業。
4.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轉入專業學習。如擬降級轉入的,需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降級手續。
5.2024-2025學年春季學期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仍按照轉出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從2024-2025學年夏季短學期開始,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執行轉入專業相應年級的培養方案,同時需補修轉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教學計劃課程。學生轉專業前取得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予以認可。
6.轉專業學生的畢業資格審核以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規定為依據。
六、本辦法解釋權在地球科學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
地球科學學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