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2016年轉專業細則
時間:2016-05-1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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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辦法》,結合我院本科專業實際,考慮到既要充分貫徹以人為本、因材施教,有利于學生興趣、愛好和個性化發展的原則,又要有利于我院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經外國語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外國語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包括英語專業負責人、本科教學工作秘書、學生輔導員和本科生導師代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介紹本專業情況,并對轉專業學生進行面試和考核。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徐方富 鄧聽
成員:唐建南 龔玨 修文喬 胡大為 徐爽
二、轉專業時間
我院本科生可以于標準學制的第二、四學期申請轉專業,但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專業;對于轉出學生,本科生導師首先要與學生進行談話,了解學生的思想,給學生介紹準備轉入專業的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轉出。凡大二下學期申請轉入(出)者需降級。具體申請及審批和公示時間嚴格按教務處規定執行。
三、具體要求
1.申請轉入我院英語專業的學生人數不受限制。但如果同年級申請轉入學生中符合條件的人數超過20人時,可以增加學生班級的數量。
2.按照成績、按照專業的容量擇優轉入。申請轉入英語專業的學生先修大學英語各學期平均成績應在75分以上(含75分),且在原專業學習時各門必修課成績均不低于70分;申請轉入學生須提供在原專業學習的成績單,沒有成績單者不能轉入;凡受到學校各類違紀處分、專業測試成績及健康狀況達不到專業學習要求者不能轉入。申請轉入學生在原專業學習過程中有不及格課程或在原專業班級學習期間有學業警示勸告的學生,轉入前須跟班試讀三個月并符合試讀期間學習及相關要求、轉專業考核合格者方能轉入。
3. 領導小組將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組織筆試和綜合面試,成績合格后方可轉入。
4.原專業與英語專業課程存在較大差別者,轉入后須按照英語專業培養計劃補修相關課程。
5.轉專業學生在報名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志愿。
四、此細則報教務處審批并備案。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外國語學院本科生轉專業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和本院有關規定進行解釋和執行。
外國語學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