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給予鄭夢舟通報批評的決定
時間:2012-11-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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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
給予鄭夢舟通報批評的決定
外學[2012]2號
鄭夢舟,女,21歲,江西貴溪人,漢族,外國語學院英語10-1班學生,學號2010081116。在2012年11月9日組織的衛(wèi)生檢查中,發(fā)現(xiàn)該生存放應急燈違章電器,造成安全隱患,在學生中產(chǎn)生不良影響。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依據(jù)《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住宿違紀處理辦法(試行)》第五條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建議給予鄭夢舟同學通報批評處分。
該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5個工作日內(nèi)向?qū)W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