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推薦2019級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細則
根據教育部有關做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以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19級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安排,為確保我院該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外國語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簡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趙秀鳳
副組長:逯義峰、崔亞霄、劉春陽
成員:唐萌萌、鄭世高、于紅、陳冰飛、劉思航、王媛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制定學院推免工作細則及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辦法、組織學生報名、審查推免資格、確定綜合排名和推免名單等工作。指定2019年級輔導員劉思航負責推免材料上報。
(二)成立外國語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李玉財
成員:柴同文、胡大為
二、推薦免試生遴選辦法
(一)工作要求
根據規定的推薦工作程序,結合學院實際,在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統一組織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準確,堅持在突出學生學業表現基礎上全面考察學生學術素養和綜合素質。
(二)推薦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符合碩士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4.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程成績總優良率達到50%;前三年專業年級綜合測評排名均在前50%。
5.英語專業四級統測(TEM-4)成績達到培養方案要求。
(三)綜合成績構成和排名辦法
1、綜合成績構成: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推免工作精神,2019級本科生推免專業排名綜合成績按滿分100計算,構成和權重如下:
A. 智育成績: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
B. 綜合測評: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10%(滿分10分)。
C. 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發表和學科競賽獲獎占20%(滿分20分),該項成績包含項目、賦分分值以及認定審核辦法列如表1。
表1 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賦分及審核列表
序號 |
項目 |
最高分值 |
認 定 與 審 核 |
|
部門/機構 |
賦 分 方 式 |
|||
1 |
參軍入伍服兵役 |
2 |
學生辦公室 |
根據事實認定、確定每項賦分分值。 |
2 |
參加志愿服務 |
3 |
學生辦公室 |
|
3 |
到國際組織實習 |
5 |
專家審核小組 |
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審核小組,根據國際組織、科研成果和競賽獎項的級別和內容,確定每項賦分分值。 |
4 |
科研成果發表 |
5 |
專家審核小組 |
|
5 |
學科競賽獲獎 |
5 |
專家審核小組 |
|
合計 |
20 |
推免工作小組 |
2、綜合成績計算:
將本專業所有學生的以上A、B兩項成績按權重相加排序、核實無誤并由學生簽字確認;符合前款推薦基本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推免工作小組按學校下達英語專業推免名額的1.3倍確定進入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的學生名單,根據表1規定確定名單中學生的C項成績,并將A、B、C三項成績按權重相加,計算綜合成績,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Ai*Xi)/∑Ai ×0.7+∑Bi/3 ×0.1+C × 0.2
計算說明:
①式中,
Ai=各必修課學分數、Xi=各必修課成績;Bi=各學年綜合測評成績;C=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成績。
②“前三年必修課”依據專業培養方案確定,并包括必修實踐環節;轉專業學生在轉入專業之前的課程,按照原專業課程屬性認定。必修課成績按照“通過”、“不通過”記錄的,“通過”成績不計入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及優良率的計算。
③綜合測評成績(Bi)作歸一化處理:個人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簡稱“個人得分”)折合為百分制后的分數為最終參加專業排名得分:
如本專業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最高分不超過300分,則所有學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計算公式為: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個人得分÷3;
如本專業綜合測評成績總分最高分超過(簡稱“本專業最高分”)300分,則該項成績計算公式為:個人得分÷本專業最高分×100。
3、綜合成績排名:
通過以上公式計算得出的綜合成績按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的數據進行綜合排名,根據排名順序確定推免名單。排名原則為:綜合成績排名高者排名靠前;如綜合成績相同,則必修課優良率高者排名靠前;如必修課優良率也相同,則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高者排名靠前;如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相同,則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成績高者靠前。
三、推免工作時間安排
(一)9月4日至6日,所有擬申請推免的學生填寫并向學生工作辦公室提交《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和《本科生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專家推薦書》(附件2)。
(二)9月7-18日,學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條件并申請推免的學生的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以及專業排名。
(三)9月19日,學院審議、確定擬推免名單,公示擬推免生名單,并將擬推免名單報教務處。
(四)9月25日,公示推免生名單結束,學校審議、確定推免名單。
四、其他
1.本細則經學院黨政聯席會通過生效,并報教務處備案。
2.本細則未盡事宜或相關安排可根據上級政策和要求予以細化或微調。
3.本細則由外國語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外國語學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