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本科生綜合測評實施細則
時間:2013-09-1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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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我院學生積極參加科技創新、社會實踐、志愿者服務、文藝晚會、體育比賽、征文等活動,規范我院學生工作日常管理,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外國語學院本科生。
第二條 實施細則
(一)德育部分
1.以演員身份參加元旦晚會、畢業生晚會、迎新晚會、志愿者晚會等文藝晚會的,一場晚會加0.5分。參加校內講座、集體活動的,一次加0.5分。參加市級及以上類型集體活動,一次加1分。以上三項最多加2分。
2.暑期社會實踐成果答辯獲校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負責人分別加2分、1.5分、1分;暑期社會實踐團隊獲“首都大學生暑期社會優秀團隊”的,負責人加4分,獲“首都大學生暑期社會優秀成果”的,負責人加3分。以上情況團隊成員折半加分。學校社會實踐成果評審通過所有成員加0.5分。所有的社會實踐不重復加分,就高不就低。
3.志愿者活動每天加0.2分,最多加2分。志愿者榮譽稱號不加分。
4.在我院組織的安全衛生檢查中,宿舍存放有違章電器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綜合測評時扣5分。
5.校級社團加分參照學院社團標準執行。模擬聯合國協會折半加分,其余校社聯下屬社團按照興趣類社團標準加分。
(二)智育部分
(二)智育部分
科技創新結題獲得校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團隊負責人分別加5分、4分、2分,團隊成員分別加4分、3分、1分,未得獎但能按時結題的負責人及團隊成員均加0.5分。未通過中期檢查或者未能結題的項目,所有成員取消年度各項評優資格,綜合測評中智育成績扣5分。
(三)體育部分
參加校級運動會但未獲獎的加1分,獲得名次者按學生手冊加分。
拉拉隊和方陣參與加1分,獲得精神文明獎第一名和第二名加1-4分,第三名加1-3分。
新生杯、石油杯比賽等按校級比賽加分。
第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外國語學院學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外國語學院分黨委
20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