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MTI專業研究生院長獎學金評選辦法(試行)
時間:2014-01-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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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勵我院MTI專業研究生勤奮學習、創新進取,鼓勵研究生參與學院學科建設和各項活動,促進優秀人才的成長,推動我院MTI教育和學科發展,特設立外國語學院MTI專業研究生院長獎學金。
一、獎項設置和基本要求
外國語學院MTI專業研究生院長獎學金暫設置學科貢獻獎、社會工作獎、科技創新獎和勵志獎四項,日后將根據學院發展需要增設其他獎項。
1. 學科貢獻獎:積極參與中國能源輿情中心的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積極參加外國語學院能源輿情協會各項活動,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參與中心的工作滿一年,并獲得中心老師的推薦。
2. 社會工作獎:熱愛本專業,熱情為同學服務,熱心公共事務,綜合測評在班級前40%,獲得輔導員和導師的推薦。班級或者社團負責人需要在學院干部考核中獲得優秀。
3. 科技創新獎:獲得學校組織的研究生科技創新項目立項,并能按時結題。或者在讀研期間發表高水平論文。(參見研究生綜合測評細則)或者在專業競賽中獲得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
4. 勵志獎:熱愛本專業,熱愛班級體,與人為善,生活樸素,綜合測評在班級前40%。獲得輔導員和導師推薦。
二、獎勵額度和名額分配
每個獎項額度為2000元/人。學科貢獻獎4-5名,社會工作獎3-4名,科技創新獎0-2名,勵志獎1-2名。
三、申請條件和評審程序
外國語學院MTI專業研究生院長獎學金原則上不能與學校或者國家單項獎重復,不能與企業獎學金重復。在校期間只能申請一次。
獎項設置中所列條件為基本條件,符合條件者可自愿申請。經外國語學院MTI專業研究生院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議后,確認是否獲獎,并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在學院網站公布,頒發證書和獎金。
四、外國語學院MTI專業研究生院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成
主任:趙秀鳳
副主任:肖中瓊 徐方富 鄭世高
成員:江淑娟 修文喬 逯義峰 鄧聽 邵文麗 王霞玉
外國語學院
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