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2019年轉專業實施細則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辦法》,為貫徹以人為本、因材施教、尊重學生個性化發展的原則,結合我院本科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外國語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包括英語專業負責人、本科教學工作秘書、學生輔導員和本科生導師代表。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徐方富 鄧聽
成員:唐建南 趙曉囡 石虹 王霞玉 劉思航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專業介紹以及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
二、本科生轉出
1.本條適用于本院2018級欲轉入其他學院專業的學生。
2.輔導員要向學生講解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認真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3.對于申請轉出學生,輔導員首先要與學生進行談話,了解學生的思想,給學生介紹準備轉入專業的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轉出和轉入何種專業。
4.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僅可以在標準學制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
5.我院本科生可以于標準學制的第二、四學期申請轉專業,但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專業。
三、本科生轉入
(一)接收對象
申請轉入我院英語專業的學生人數不受限制。同年級申請轉入學生中符合條件的人數超過20人時,可以增加學生班級的數量。
(二)時間安排
1.5月17日前,學生向外國語學院院辦提交轉專業申請材料。
2.5月23日前,學院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公示參加筆試及面試學生名單。
3.6月4日前,轉專業領導小組對學生進行遴選,并安排筆試、面試,確定擬錄取名單。
4.6月12日前,學院將擬錄取學生名單匯總表及報名表原件報送教務處,由教務處進行復核、公示。
(三)遴選原則
除滿足學校規定的條件外,凡提出申請轉入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在原專業成績排名為前(含)50%。
2.在原專業學習期間有1門以上不及格課程或有學業警示勸告的學生,不能轉入。
3.凡受到學校各類違紀處分、專業測試成績及健康狀況達不到專業學習要求者不能轉入。
4.申請轉入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的學生,需參加由外國語學院統一組織的筆試和綜合面試。按照成績、專業的容量擇優錄入。
四、轉專業后學籍及教學管理
1.經批準,錄取的轉專業本科生所在班級由輔導員負責編排。
2.學籍變動自下學年第一學期開始,此前春季學期的課程按原專業要求學習、考試,夏季學期的課程按照新專業的要求學習、考試。
3.轉專業后,學生原則上按新專業的培養計劃要求學習,轉專業前新專業培養計劃中未學習的課程由新專業確定補修方案。畢業資格按轉入后取得的新專業年級培養計劃審核。
4.課程替代原則
(1)學生轉專業前所學的必修課程,如在轉入新專業之后的學期中也開設,且學時學分高于或等于新專業該課程時,可替代新專業該門課程,但須補修由專業負責人指定所缺的新專業必修或選修課程,且學分數不低于替代課程的學分數。
(2)學生轉專業前所學的必修課程,如在轉入新專業之后的學期中也開設,但學時學分低于新專業該課程時,由專業負責人根據課程內容差異情況審核,給出是否可免修該課程的意見,同時指定補修課程以補齊學分。
5.大二下學期申請轉入者需降級。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提交材料
(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審批表(簽字、蓋章)。
(2)成績單(學生個人通過三教大廳成績單打印系統自行打?。?/span>。
(3)專業綜合測評表(輔導員開具情況說明,證實學生在本專業成績排名即可),加蓋院系公章。
2. 提交時間:凡符合條件,自愿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在5月17日17:00前提交上述材料,過期不再接收報名。
3. 提交地點
主樓A座709
4. 如發現申請人材料有虛假成分,一律取消申請人轉專業資格。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外國語學院本科生轉專業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和本院有關規定進行解釋和執行。
七、本辦法解釋權在外國語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外國語學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