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學學院2024級研究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獎懲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及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制定。
第二條 為了進一步落實好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特成立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委員會(具體名單如下),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委員會。
組長:王貴文 牛花朋 王 茹
成員:姚夢竹 劉俊鑫 楊耀東 蘆鴻娟 閆思彤 楊麗君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地球科學學院2024級及之后入學的碩博研究生,2023年及以前入學研究生按原有辦法執行。
第四條 每年度所有加分截止至當年8月31日,所有具備加分資格的條目應在上述時間之間內見刊、發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總成績
總成績 = 德育成績×15% + 智育成績×75% + 體美勞成績×10%
三、德育測評
德育是指學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在實際考評中,德育成績由基礎分與獎懲分組成。
(一)考察內容
德育主要考察研究生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行為規范等方面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規范,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德育成績(100分)=德育基礎分(70分)+德育加分(30分封頂)-扣分項
(二)德育基礎分(70分)
德育基礎分原則上由班級同學互評、輔導員評價及導師評價構成,主要從以下十個方面表現進行綜合評價:
1.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堅定的政治信念,能夠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在公共場所舉止文明得體;
4.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
5.積極參加校、院、班級或所在單位組織的各項活動;
6.自覺遵守實驗室的規定和安全規范;
7.自覺遵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要求;
8.尊敬實驗室和課題組教師,團結實驗室和課題組同學;
9.積極參與學術活動,科研工作進展良好,認真完成導師交給的科研任務等;
10.在課程學習、科研項目開展、實習實踐中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擔當和責任意識。
德育基礎分由同學、導師、輔導員共同打分計算,所占比例30%、30%、40%。
等級 |
分值(分) |
A |
95 |
B |
90 |
C |
85 |
D |
80 |
其他 |
自行賦分 |
(三)德育加分(30分)
德育加分由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包括思想品德表現及學生社會工作兩部分,各項分值可累加,上限不超過30分。說明:德育加分封頂30分。若當年存在體美勞育加分超過30分,則將最高分設置為基準分進行計算
1.思想品德表現分值
主要包括集體榮譽、個人榮譽和積極表現等三個方面,各項分值可累加。按下表標準加分,如所獲榮譽不分級別,視為該等級一等獎。同一類型的榮譽,取最高級別加分。
項目 |
等級 |
級別 |
加分 |
集體榮譽加分 (黨支部、團支部、班級、宿舍等獲得的集體榮譽,集體成員每人均按對應級別加分) |
國家級 |
一等獎 |
20 |
二等獎 |
18 |
三等獎 |
16 |
鼓勵獎/優秀獎 |
14 |
省部級 |
一等獎 |
12 |
二等獎 |
10 |
三等獎 |
8 |
鼓勵獎/優秀獎 |
6 |
校級 |
一等獎 |
4 |
二等獎 |
3 |
三等獎 |
2 |
院級 |
一等獎 |
1 |
個人榮譽加分 (參加德育類主題征文、演講比賽、知識競賽、作品征集等獲獎;榮獲思政類相關榮譽稱號,獲得通報表揚、嘉獎、立功等榮譽) |
國家級 |
一等獎 |
12 |
二等獎 |
11 |
三等獎 |
10 |
鼓勵獎/優秀獎 |
9 |
省部級 |
一等獎 |
8 |
二等獎 |
7 |
三等獎 |
6 |
鼓勵獎/優秀獎 |
5 |
校級 |
一等獎 |
4 |
二等獎 |
3 |
三等獎 |
2 |
院級 |
一等獎 |
1 |
積極表現加分 (經相關職能部門或學院認定) |
在服務社會奉獻社會方面表現突出 |
事跡特別突出、有重大影響的(如獲見義勇為榮譽稱號、捐獻造血干細胞等) |
30 |
事跡突出、有較大影響的(如在搶險救災等應急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等) |
15 |
事跡比較突出、有一定影響的(如拾金不昧等) |
5 |
參與重大活動服務保障 |
國家級 |
10 |
省部級 |
6 |
參與宣講 |
國家級 |
8 |
省部級 |
6 |
校級 |
4 |
院級 |
1 |
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做貢獻 |
積極建言獻策被采納 |
2 |
擔任學校學院學業輔導員、朋輩輔導員并考核合格 |
2 |
注:集體榮譽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十佳集體(宿舍、班級、課題組)、文明宿舍、優秀導學團隊、紅旗團支部、黨支部主題實踐獎項、紅色1+1、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全國百個研究生樣板黨支部等集體榮譽,同類取高不累加。對于存在建設周期的榮譽稱號,僅在評選和驗收通過當年加分,支部成員內部根據貢獻度酌情加分;
2.學生社會工作分值
學生社會工作以一學年為任期標準進行考核評分,不滿一年者視工作表現情況不予加分或折算加分。同時擔任多個學生干部職務的,最多可累加2項,第二項職務加分乘上0.5系數后累加。具體分值由學院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認定,以工作量類似的崗位加分標準保持一致為原則。工作滿一學年的各級學生干部的打分范圍如下(未滿一年者視工作表現情況不予加分或折算加分):
(1)班長、黨支書、團支書加0-10分,班委、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加0-6分。
(2)校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院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加0-12分。
(3)校級社團按校團委社團星級評定結果加分,院級社團由學院綜合測評工作小組進行認定加分。
(4)征兵網報名并參與體檢加2分,成功參軍入伍學生,退伍復學當年綜測德育加10分。
(5)任何組織或社團提供的加分證明,如果成員之間加分沒有差異性,不予采納;
3.參與性活動:各類支持性活動、會議參會,按時簽到簽退的,按0.5分/次加分, 上限5分。
4.積極參與參與國家級、北京市級重大活動(以學院專家組通知為主),計0-15分,有突出貢獻者酌情累計加分(例:代表學院參加五四青春分享會加分0-10分,具體分值由學院認定)。
5.學年內成績不及格或受處分者不參與集體榮譽類加分(成績包括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及英語六級,四級未通過視為成績不及格)。
(四)扣分項
1.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受有關部門批評教育者(有通知備案的),每次扣4分;
2.通報批評扣10分;
3.警告處分扣15分;
4.嚴重警告處分扣25分;
5.記過處分扣35分;
6.留校察看處分扣55分;
7.受其他黨團紀律處分,參照上述第3-6款規定扣分;
8.因受紀律處分而受黨團紀律處分的,不重復扣分;
9.不按時注冊扣10分;
10.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研究院)、年級以及班級組織的會議、講座、學術論壇等各項集體活動的,每次扣2分。
11.在宿舍衛生、實驗室安全等檢查中,不合格一次扣2分,上限不超過10分。
12.無故不參加學校集中組織的心理測評及心理訪談,扣10分。
13.缺席“卓越企航”實踐鍛煉項目實踐鍛煉項目,扣20分。
(五)一票否決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雖未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但被處理者,違反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并造成不良影響者,德育成績按0分計;
2.開除黨籍、團籍處分,德育成績按0分計。
四、智育測評
智育評價要突出創新引領、質量導向和破除“五唯”,推進分類分層分階段評價、代表性成果評價等,引導研究生潛心科學研究、勇于創新創造,主動服務國家戰略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主要考查研究生參與課程學習、個人或團體學術研究、實踐創新及其他學術(實踐)創新活動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課程學習情況;
2.在個人或團體學術研究中取得的具有一定創新價值、社會貢獻的研究成果,包括論文、著作、專利、網絡文化成果以及決策咨詢報告等;
3.在個人或團體實踐創新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應用價值、社會影響的成果,包括在專業實習實訓中解決行業產業實際問題所取得的成果,參加學科(專業)相關會議、賽事、展演等取得的榮譽、獎項或作口頭報告、海報展示等;
4.國際學術交流等其他個人或團體學術(實踐)創新活動的情況。
(一)智育計算方法
1.研究生一年級:智育成績(100分)重點考察學生課程學習情況,輔助學術創新實踐成果,由智育基礎分80%和智育加分20%兩部分組成。智育基礎分主要以課程學習成績為依據進行計算,智育加分以學生獲得的各類學術創新實踐成果為依據進行計算。
智育成績 = 智育基礎分 (占比 80%) + 智育加分 (占比 20%)
智育加分 = 100分 * 個人智育加分/智育加分基準分
智育加分基準分為當年該專業個人智育加分最高分
若當年存在智育加分超過20分,則將最高分設置為基準分進行計算,若最高分不超過20,則均采用原分值計算
2.研究生二年級及以后:智育成績(100分)側重學術創新實踐成果,由智育基礎分60%和智育加分40%兩部分組成;智育基礎分主要以中期考核成績為主要依據計算,智育加分以學生獲得的各類學術創新實踐成果為依據進行計算。
智育成績 = 智育基礎分(占比60%) + 智育加分 (占比40%)
智育加分 = 100分 * 個人智育加分/智育加分基準分
智育加分基準分為當年該專業個人智育加分最高分
若當年存在智育加分超過40分,則將最高分設置為基準分進行計算,若最高分不超過40,則均采用原分值計算
3.針對博士年級,在未完成開題環節前,智育基礎分均為課程學習成績。
(二)智育基礎分
1.研究生一年級:
考核培養計劃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情況,按考試成績和學分數加權計算。
學習成績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為培養計劃中所列的學位課學分數,Xi為學位課課程成績,Mi為選修課學分數,Yi為選修課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記載為五級制時,按以下關系換算:優=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2.研究生二年級及以后:
學術學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績為論文開題環節得分;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須重點突出學生專業實踐的表現和成效,成績為論文開題環節得分(50%)與學生專業實踐考核得分(50%)之和。
(三)智育加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積極參加學術活動。讀研究生期間,在正式出版的學術刊物(有正式刊號)上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包括本科論文經修改后正式發表,不包括翻譯文章)、獲科技成果獎、取得專利證書或軟件版權(必須授權)、在校級及以上科技創新活動、學科競賽及學術活動中獲獎的按附件加分;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實習期間以工作站企業為第一單位取得的獎懲項以及博士生在公派出國期間以公派高校為第一單位取得的獎懲計入綜合測評。
2.同一內容的論文或科研成果取單項最高分,不累加。文章錄用但未正式發表的,不加分。所有發表的論文或科研成果均需與專業相關的附有原件及復印件,院綜合測評小組審核合格后方有效;
3.論文、專利、軟件著作權、學術會議、科技成果獎勵需提供導師書面簽字認可書;
4.各項內容具體加分參考附件。

(四)懲罰分
懲罰分由專業綜合測評小組核定。扣分細則如下:
1.文獻綜述,開題報告不能按時完成者(以學位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規定的時間為準),扣10分;
2.經鑒定確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或非法轉讓技術成果者,扣30分;
3.經鑒定確認個人考試成績造假者,扣30分。
五、體美勞育成績
(一)考察內容
主要考查研究生參與體育、美育、勞育方面活動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體育方面:考查研究生參加體育方面活動的情況,主要包括體育課程、校園體育活動、課外體育鍛煉、競賽、展演、鑒賞研習等。
2.美育方面:考查研究生參加美育方面活動的情況,主要包括美育課程、校園美育活動、競賽、展演、鑒賞研習、校內外藝術普及、優秀傳統文化傳承與創新等。
3.勞育方面:考查研究生參加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性勞動等勞育方面活動的情況,主要包括勞育課程、校園勞育活動、學生工作、專業實踐、社會實踐、實習實訓、創新創業、志愿服務、勤工助學以及其他納入校院兩級勞動清單的活動。
體美勞育成績(100分)=體美勞基礎分(70分)+體美勞加分(30分)-扣分項
(二)體美勞育基礎分(70分)
由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評定,主要從以下七個方面表現進行綜合評價:
1.有良好的鍛煉習慣和生活方式;
2.積極參加校、院、班級或所在單位等組織的體育活動,做到科研學習和體育運動協調發展;
3.有一定的審美情操,善于發現和詮釋科學之美;
4.積極參加各類文化藝術活動,豐富審美鑒賞體驗;
5.有較好的勞動習慣和勞動觀念,積極參加宿舍衛生清掃;
6.積極參加校、院、班級或所在單位等組織的各類校園勞動實踐活動;
7.踐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積極參加校、院、班級或所在單位等組織的各類志愿服務活動。
其他說明:
1.除畢業年級外,需在每學年內至少參與1次運動會、石油杯等校院兩級的各類體育活動,未參與者基礎分扣10;
2.宿舍、實驗室衛生及安全情況良好,若在各項檢查中被通報,扣10分;
3.每學年個人志愿時長須達到8h,未達到者少1h扣1分;
4.每學期參加文化藝術類主題講座及報告、人文藝術類文化活動等相關活動至少一次;
5.每學期至少參加第二課堂內體育、美育和勞育相關活動分別一次;
(三)體美勞育加分(30分)
由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包括各類體育賽事及文化藝術相關比賽、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獲獎等,各項分值可累加,上限不超過30分。
個人體美勞育總分=基本分+獎懲分
體美勞育加分=30分×體美勞育加分/體美勞育基準分
體美勞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專業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體美勞育加分
(說明:體育、美育、勞育每部分加分封頂20分。若當年存在體美勞育總加分超過30分,則將最高分設置為基準分進行計算,若最高分不超過30,則均采用原分值計算)
1.體育加分
(1)體育比賽包括校院兩級運動會及所有球類、體操、田徑、素質拓展等相關的體育活動類比賽。體育賽事單人或集體項目按下表加分,主力隊員(人數不超過比賽規定上場人數的1.2倍)按所獲名次原分值加分,非主力隊員按2/3折算。
等級 級別 |
一、二名 (特、一等獎) |
三、四名 (二等獎) |
五、六名 (三等獎) |
七、八名 (鼓勵獎、優勝獎) |
參與 |
國家級 |
30 |
20 |
15 |
10 |
5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3 |
校 級 |
10 |
7 |
5 |
3 |
1 |
院 級 |
3 |
2 |
1 |
0.5 |
0.2 |
(2)代表學院、學校參加才允以加分,以個人身份未代表學院(校級比賽)、學校(市級以上比賽)所獲榮譽不加分;加分項目按類進行,體育活動每一類分別最多選兩項加分,每類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該類另一項獎勵分乘以0.2的系數后累加;
2.美育加分
(1)文化藝術比賽
主要包括校內外組織的歌曲、舞蹈、書法、音樂及繪畫等比賽活動。各級各類文化藝術賽事單人或集體項目參照體育比賽加分。
(2)文化藝術作品
作品主要包括文學、繪畫、書法、音樂、攝影、原創視頻和文章等。發表的平臺包括公開出版發行的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校級和院級的紙質媒體、官方網站、新媒體平臺等,每項作品分別計入10 分、8 分、 6 分、4 分、2分。
(3)同一比賽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各項加分可累加,文藝活動每一類分別最多選兩項加分,每類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該類另一項獎勵分乘以0.2的系數后累加。
(4)美育類比賽是否加分需交由學院評審小組認定
3.勞育加分
(1)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校級、院級榮譽的,分別計10分、8分、5分、2分、1分,個人獎項直接計入相應分數,集體獲獎隊長獲得相應分數,隊員獲得同等分數的1/2。同一項目或活動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獲得多項榮譽的,可累加;
(2)社會實踐項目入選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專項的,隊長加5分、3分、1分,隊員計入相應分數的1/2;
(3)個人在志愿服務、勞動實踐等活動中獲評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校級、院級榮譽的,分別計入10 分、8 分、 6 分、4 分、2 分。同一項目或活動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獲得多項榮譽的,可累加;
(4)志愿時長統計一律由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會志愿部提供,按照志愿時長賦分*0.3進行加分,志愿時長以志愿北京內記錄時長為準;
六、測評程序
(一)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由研究生輔導員、黨支部、班級和團支部主要學生干部;以及學生代表等組成,小組成員數要占學生數1/3以上,組長由研究生輔導員擔任。
(二)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學習考核文件,進行個人總結、自我評價以及同學互評等。
(三)每年綜合測評時由學生本人提供年度申請加分的各級各類獎項項目證明。
(四)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接到學生的申請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做出合理處理。
附件:論文及成果加分表
1.所有獎勵分加分項目必須是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或企業導師所在單位為第一單位。
2、參加科技創新活動、學科競賽取得各級獎勵者,按下表加分。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鼓勵獎 |
國家級 |
12 |
10 |
8 |
5 |
省部級 |
8 |
6 |
4 |
3 |
校級 |
4 |
3 |
2 |
1 |
(1)賽事級別以當年教務處認定發布的《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競賽清單》規定為準(附件)。獲獎以證書為準,同一項目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
(2)A級賽事加分系數為1.5;B級賽事加分系數為1.0;C級賽事加分系數為0.5;D級賽事加分系數為0.3。
(3)A級賽事中如設有特等獎,特等獎等同一等獎,一等獎等同二等獎,以此類推,三等獎(銅獎)按照省部級一等獎(金獎)加分,該賽事省部級一等獎(金獎)加分減半。B級賽事中如設有特等獎且僅有唯一項目獲得特等獎,則該賽事特等獎加分系數為1.2,一等獎加分不變;其他特等獎等同一等獎,一等獎等同二等獎,以此類推。
(4)競賽項目個人參加者可獲得對應級別加分,組隊參加者分以下兩種情況:a.項目不設隊長,所有成員按對應級別加分的1/2加分;b.項目設隊長,隊長按對應級別加分的2/3加分,其他成員按對應級別加分的1/2加分。
(5)學生參加D類同一學科內多個競賽獲獎,僅取分值最高的加分。
(6)同一比賽中既有團隊賽(綜合組)又有單項賽的時候,團隊賽(綜合組)按上述規則計算積分,但單項組按團隊賽(綜合組)1/2加分。
(7)同一比賽中獲得個人獎和團體獎的學生可選擇高分值加入智育分中,優秀獎等榮譽不加分。
(8)成功報名參與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但未獲獎,可獲得0.2分加分(僅限一項);
(9)成功報名參與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但未獲獎,可獲得0.2分加分。
3.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獲得專利授權及注冊軟件版權者,按如下規定加分:
學術成果評分一共分成八檔,分別加50分、3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0.1分。
成果類別 |
加分 |
中科院 1區文章 |
50 |
中科院2區文章 |
30 |
中科院3區文章 |
15 |
中科院4區文章 |
10 |
EI文章 |
5 |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攬、 中文科技論文統計源刊物上發表 |
3 |
其他公開出版的刊物上(有正式刊號)發表 |
1 |
國家發明專利(必須授權) |
10 |
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必須授權) |
3 |
注冊軟件著作權版權 |
1 |
SCI文章分區認定依據為學校圖書館檢索報告或學校圖書館網站檢索截圖(中科院分區)。該檢索報告為文章或期刊的檢索報告;注冊軟件版權認定依據為研究生導師科研管理系統,需提供科技處網站截圖,導師簽字(學術型碩士必須提供科技處網站截圖和導師簽字,工程碩士若無截圖,應提供校外導師簽字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中應包括完成人及完成人排序,學生排名需為學生第一作者且學生排名之前只能為校內導師或校外導師),最終認定權歸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委員會所有。
成果類別 |
加分 |
第一 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第六作者 |
中科院JCR 1 區文章 |
50 |
25 |
12.5 |
5 |
3.75 |
2.5 |
1.25 |
中科院JCR 2 區文章 |
30 |
15.25 |
7.7 |
3.15 |
2.35 |
1.55 |
|
中科院JCR 3 區文章 |
15 |
8 |
4 |
1.7 |
1.3 |
|
中科院JCR 4 區文章 |
10 |
5.75 |
3 |
1.25 |
|
|
|
EI文章 |
5 |
3.5 |
1.5 |
|
|
|
|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攬、中文科技論文統計源刊物上發表 |
3 |
2 |
1 |
|
|
|
|
其他公開出版的刊物上(有正式刊號)發表 |
1 |
1 |
|
|
|
|
|
國家發明專利 |
10 |
7 |
3 |
|
|
|
|
國家實用新型專利 |
3 |
2 |
1 |
|
|
|
|
注冊軟件著作權版權 |
1 |
|
|
|
|
|
|
注:空白處均不加分
4.在學術會議上宣讀并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按如下規定加分:
根據學術會議級別,一共分成三檔,分別加5分、3分、1分,發表論文摘要者,只選取第一學生作者加分按本規定的1/4加分。本條規定的文章如與第2條規定的文章重疊,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復計算加分。
會議級別 |
論文 |
摘要 |
A |
B |
C |
A |
B |
C |
國際會議 |
5 |
3.5 |
2 |
1.25 |
0.875 |
0.5 |
國內會議 |
3 |
2 |
1 |
0.75 |
0.5 |
0.25 |
A:口頭匯報并提供出版物 B:展板并提供出版物 C:只做口頭匯報,不提供出版物 |
在國內會議中獲優秀匯報加4分,獲優秀展板加3分;在國際會議中獲優秀匯報加6分,獲優秀展板加5分。
注:在中國召開的國際會議根據做口頭匯報和展板的語言類型進行區分,外語認定為國際會議、中文認定為國內會議,學生需自行提供證明材料。
附重要國際會議列表
序號 |
會議英文名稱 |
英文縮寫 |
會議中文名稱 |
1 |
International Sedimentology Congress |
IAS |
國際沉積學大會 |
2 |
International Meeting on Organic Geochemistry |
IMOG |
有機地球化學國際會議 |
3 |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Environmental Geochemistry |
ISEG |
環境地球化學國際研討會 |
4 |
Annual Convention & Exhibition of AAPG |
ACE |
美國石油地質學家協會年會 |
5 |
AAPG’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 |
ICE |
美國石油地質學家協會國際會議和展覽會 |
6 |
ANNUAL MEETING OF THE SOCIETY FOR ORGANIC PETROLOGY |
TSOP |
國際有機巖石學學會年會 |
7 |
Society of Petroleum Engineers’ Annual Technical 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 |
ATCE |
美國石油工程學會年會 |
8 |
American Geophysical Union fall Meeting |
AGU |
美國地球物理聯合會年會 |
9 |
SOCIETY OF EXPLORATION GEOPHYSICISTS International Exposition and Annual Meeting |
SEG |
勘探地球物理協會年會 |
10 |
SEPM Annual meeting |
SEPM |
經濟古生物學家和礦物學家學會 |
11 |
International Geological Congress |
IGC |
國際地質大會 |
12 |
International Union of Geodesy and Geophysics |
IUGG |
國際測量學與地球物理學聯合會 |
13 |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rmochronology |
ICT |
國際熱年代學會議 |
14 |
Water-Rock Interaction |
WRI |
國際水巖相互作用學術會議 |
15 |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Aerosol Research |
AAAR |
美國氣溶膠年會 |
16 |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Microbiology |
ASM |
美國微生物學年度學術會議 |
17 |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Palaeogeography |
ICP |
國際古地理學術會議 |
5.獲得科技成果獎者,按下表加分:
級別 |
加分 |
國家級 |
特等獎 |
50 |
一等獎 |
45 |
二等獎 |
40 |
三等獎 |
30 |
省部級 |
特等獎 |
30 |
一等獎 |
20 |
二等獎 |
10 |
三等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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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規定的獲獎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且有排名、有證書。
6.出現院級通報批評處分的、掛科的學業獎學金降一級,其他處分當年無評獎評優資格。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