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與實施辦法》(中石大京研〔2012〕15號),現就地學院2016年研究生企業獎學金和學習優秀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企業獎學金
1.評選對象: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畢業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MBA以及助管輔導員。
2.材料提交時間:2016年10月11日17:30。
3.申請條件:參評學生應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與實施辦法(修訂)》第九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的申請條件。
4.評選說明:
(1)研究生企業獎學金屬于優秀研究生獎學金,每位研究生在當前學歷期間僅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已在研二階段獲得泰納瑞斯獎學金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其他企業獎學金。
(2)評審原則參照國家獎學金標準,符合基礎條件的情況下,優先考慮研究生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二、學習優秀獎學金
1.評選對象: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畢業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MBA以及助管輔導員。
2.資助標準:2000元/人
3.材料提交時間:2016年10月11日17:30。
4.評選條件:參評學生應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與實施辦法(修訂)》第九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申請條件。
5.評選說明:
(1)學習優秀獎學金不能與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含國獎和企業獎)同時獲得。
(2)智育排名要求專業前20%,評審原則優先考慮學生智育排名情況,智育排名條件相近者考慮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注:以上所有材料過期提交一律視為自動放棄。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地球科學學院所有。
地球科學學院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