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基金會年檢工作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基金會 2017年度報告和年度檢查工作的通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北京市開展基金會2017年度報告和年度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年度報告
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應當報送2017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在接收基金會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后,將及時在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bjsstb.gov.cn)、北京市社會組織資源配置平臺(http://www.bjshzzzypzpt.cn)公布全文,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登記管理機關根據需要確定一定比例進行抽查或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基金會業務活動、內部治理、信息公開、專項基金、誠信建設、對外投資等方面的情況。在抽查和專項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情形的,責令基金會進行整改或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罰。
二、年度檢查
2017年12月31日前登記但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須按《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等要求報送2017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并接受年度檢查。登記管理機關對照基金會提交的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實施年度檢查,依法作出年度檢查結論。年度檢查結論將在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的“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年檢材料信息在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北京市社會組織資源配置平臺公布。登記管理機關實施年度檢查時,可以進行抽查或專項檢查。
三、年報、年檢的方式及要求
(一)根據《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基金會應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報告。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開通基金會年報和年檢填報系統。各基金會應加快年報年檢工作,確保2018年3月31日前填報完成。
(二)基金會年報和年檢采取網上申報方式,各基金會登錄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填報年度工作報告,上傳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電子文檔。年度工作報告按照格式文本(請從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辦事指南”欄目“表格下載”板塊自行下載)填寫,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要求出具。
(三)有業務主管單位的,須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的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無業務主管單位的,按上述時間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
(四)實行網上填報資料,加蓋電子簽章后提交的方式。
(五)各基金會要如實填寫年度工作報告,按照規定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上報材料。對不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其他事項
(一)辦理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20號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9:00-17:00
(三)聯系電話
北京市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65396188
北京市社團辦基金會管理處:65396025、65396026 65396028、65396033
基金會網上填報操作咨詢:57702509-3555 96156
北京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