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14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二、申報條件
1、申請者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為申報成果的第一作者。
2、申報成果須全部完成且尚未公開出版,包括結項等級為“良好”以上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或未受到國家社科基金資助的研究成果。申報成果與已出版著作內容重復不得超過10%,評審過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學位論文為基礎申報的,須通過答辯2年(含)以上。
5、我中心受理除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以外的23個學科的申報,3個單列學科的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
三、獎勵方式
《成果文庫》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并公開表彰。入選成果沒有受到國家社科基金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將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予以立項,資助強度與當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相當;受到教育部重大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或中國社科院重大項目資助的,由于原資助強度較大,不再資助研究經費。
四、報送要求
1、申報材料
(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2013年3月修訂))一式2份: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成果概要7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包括著作名稱、目錄、5000—10000字的成果內容介紹、主要參考文獻,其中著作名稱和目錄須附英文譯文。
(3)成果打印稿5套: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
(4)以博士學位論文為基礎申報的,須提交論文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以往年申請未入選成果申報的,須附詳細修改說明。
(5)包含上述所有申請材料電子版的光盤1張,并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特別注意: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
2、報送時間、地址
各部門于6月1日前將同行專家所推薦成果的申報材料報送至科技處項目管理一科,數據文件發送至linqg@cup.edu.cn 。(相關出版機構推薦的成果通過出版社直接報送全國社科規劃辦。)
科學技術處
2014年3月11日
人民出版社 中央編譯出版社
學習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北京大學出版社
中華書局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人民文學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軍事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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