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2025年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系統推進研究生評價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國務院《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結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意見(修訂)》,立足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與工作實際,結合我院研究生特點與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測評程序
(一)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為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和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的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
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綜合素質測評小組,由輔導員、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班委會和學生代表等組成,小組成員數要占學生數1/3以上,輔導員任組長。
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習考核文件,進行個人總結、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
每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前由學生本人提供本學年申請加分的獎項證明。
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接到學生的申請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合理處理。
(二)準備階段
學生上網查詢成績,提交需要申報的發表論文或成果及其他獎項分的相關材料。
(三)班級測評
綜合素質測評小組采取有效的方式組織班級測評并計算分數。
(四)院級評定
審核綜合測評成績,公示三天。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經濟管理學院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
二、參加綜合測評的對象
凡在本校正式注冊并參加正常學習活動的全日制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不能參加綜合測評:
1.委培、定向學生;
2.未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3. 其他不適宜或不符合參加綜合素質測評的情況。
三、總成績
研究生綜合測評成績=德育成績×15%+智育成績×75%+體美勞成績×10%
四、德育測評
個人德育成績(100分)=德育基礎分(70分)+德育加分(30分)-扣分項
(一)基礎分=同學互評分×40%+導師評分×30%+輔導員評分×20%+班委會評分10%
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10個方面的表現:
1.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堅定的政治信念,能夠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在公共場所舉止文明得體;
4.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
5.積極參加校、院、班級或所在單位組織的各項活動;
6.自覺遵守實驗室的規定和安全規范;
7.自覺遵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要求;
8.尊敬實驗室和課題組教師,團結實驗室和課題組同學;
9.積極參與學術活動,科研工作進展良好,認真完成導師交給的科研任務等;
10.在課程學習、科研項目開展、實習實踐中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擔當和責任意識。
(二)德育加分(30分)
德育加分由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包括思想品德表現及學生社會工作兩部分,各項分值可累加,總計上限不超過30分。
1.思想品德表現
(1)校級、市(部)、國家級先進集體成員按貢獻度比例分別加0-5、0-10、0-15分。
(2)校級、市(部)、國家級先進個人分別加0-5、0-10、0-15分。
(3)未擔任學生干部或其他職務,但關心他人,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或向學校及有關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小組評議可加0-5分。
(4)在校級以上有正式刊號的報刊、雜志上公開發表非學術性文章,每篇加1分,加滿3分為止。
(5)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參加省部級以上演講比賽、征文比賽、知識競賽、文化作品征集(如網絡安全知識競賽、普法微視頻、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并獲獎的,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的,加0-10分;代表經濟管理學院參加校級部門組織的演講比賽、征文比賽、知識競賽、文化作品征集(如網絡安全知識競賽、普法微視頻、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并獲獎的加1-5分;學院動員代表經濟管理學院參加校級部門組織的演講比賽、征文比賽、知識競賽、文化作品征集(如網絡安全知識競賽、普法微視頻、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脫口秀大賽等)加0-1分,獎勵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加4項;此項加滿10分為止。
(6)參與國家、北京市、學校重大服務保障工作,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學院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討論后加0-30分。
2.學生社會工作
學生社會工作以一學年為任期標準進行考核評分,不滿一年者視工作表現情況不予加分或折算加分。同時擔任多個學生干部職務的,可累加。由于學院實際情況導致測評時任期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1)校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院團委書記、副書記、團委委員,校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院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MBA聯合會主席、副主席,加0-10分。
(2)校研究生會正副部長、校級研究生社團正副職加0—6分。
(3)黨支部書記、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加0—10分。
(4)院研究生會正副部長、MBA聯合會正副部長加0—6分。
(5)黨支部委員、MBA聯合會委員、班級班委加0—4分。
注:同時擔任兩項以上學生工作的,獎勵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兩項,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另一項獎勵分乘0.5系數后累加。
(三)扣分項
1.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受有關部門批評教育者(有通知備案的),每次扣4分。
2.通報批評扣10分。
3.警告處分扣15分。
4.嚴重警告處分扣25分。
5.記過處分扣35分。
6.留校察看處分扣55分。
7.受其他黨團紀律處分,參照上述第3-6款規定扣分。
8.開除黨籍、團籍處分,德育成績按0分計。
9.不按時注冊扣10分。
10.曠課或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研究院)、年級以及黨團班組織的會議、講座等各項集體活動的,每次扣2分,無故未提交e服務請假離校扣10分。
11.違反交通規則和公共道德,影響惡劣、受交通處罰者,每人次扣10分。
12.提交虛假德育相關材料扣50分,并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
五、智育測評
研究生一年級:個人智育總分=學習成績分(70%)+獎勵分(30%)-扣分項
研究生二年級及以上:個人智育總分=學習成績分(50%)+獎勵分(50%)-扣分項
(一)學習成績分(100分)
主要考核培養計劃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情況,按考試成績和學分數加權計算。非新生年級本學年綜合測評學習成績分在往年基礎上累加計算,若當年沒有課程,則當年學習成績分與往年相同(具體年度課程以培養方案為準);獎勵分和懲罰分按當年度計算。
學習成績=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為培養計劃中所列的必修課學分數;Xi為各門課課程成績,Mi為選修課學分數,Yi為選修課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記載為五級制時,按以下關系劃算:優=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獎勵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小組核定,論文涉及多人加分情況參考《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智育部分第6條款,案例、專利和注冊軟件版權涉及多人加分情況參考《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智育部分第7條款,加分細則如下:
1.論文獎勵分
(1)發表國際期刊及中文期刊按下表分級加分,期刊分級參考最新版《中石大經濟管理學院學術期刊分級辦法》
論文級別 |
加分 |
A++級期刊 |
300 |
A+級期刊 |
200 |
A級期刊 |
100 |
A-級期刊 |
50 |
B級期刊 |
30 |
C級期刊 |
10 |
D級期刊 |
5 |
所有曾被或已經被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國際期刊預警名單》、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信所)高風險期刊和預警期刊、以及五年內被JCR列為高度關注期刊等不予加分。發表學術性文章申請綜測加分,需要填寫導師知情同意書,與申請材料一并提交。其他問題可由學生提出申請,提請學院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學科競賽獎勵分
(1)參加科技創新及學科競賽活動取得各級獎勵者,按下表加分:
等級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鼓勵獎 |
國家級 |
12 |
8 |
6 |
5 |
省部級 |
8 |
6 |
5 |
4 |
校級 |
5 |
3 |
2 |
1 |
(2)同一選拔性學科競賽,只取最高級別的最高獎項獎勵加分。
(3)組隊參與學科競賽,隊長按所得獎勵分的2/(n+1)加分,其他隊員均按所得獎勵分的1/(n+1)加分,n為參與項目學生總人數。
(4)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獲市級三等獎按3倍加分、市級二等獎4倍加分、市級一等獎5倍加分、國家級三等獎6倍加分、國家級二等獎7倍加分、國家級一等獎8倍加分。
(5)“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和“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A類競賽),凡是被學校推薦至北京市及以上參賽但未獲獎的,若該項賽事無校賽,將視作省部級鼓勵獎加3分(分享),若該項賽事有校賽,將按照校賽成績加分(分享)。
(6)個人或團隊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單位參與“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和“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并提交作品,加0-4分,報名并參加教育部白皮書榜單賽事正式比賽,加0-2分,其余賽事成功參賽不加分。學科競賽報名加分至多三項。
(7)競賽庫參考創新創業學院發布的競賽庫,B類競賽加分系數為1.5,C類和D類加分系數為0.1,與學院學科高度相關、學院建議參加的學科競賽按原等級加分。
(8)全日制專業碩士學生除了按照上述學科競賽相關規定加分外,如有競賽庫外的重要比賽,以專碩中心認定為準。
3.案例獎勵分
(1)參與案例撰寫并獲獎,按下表加分:
分類 |
加分 |
入選哈佛(Havard)或毅偉(Ivey)案例庫 |
80 |
入選全國專業碩士學位(MBA/MPACC)教育指導委員會“百篇優秀管理案例” |
50 |
入選“中國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庫、“中國專業學位教學案例中心” |
25 |
入選“清華大學案例庫”、北大案例庫 |
20 |
(2)校級案例比賽按照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進行分享加分。
4.在學術會議上宣讀并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者:
會議級別 |
加分 |
國外國際會議 |
20 |
國內國際會議 |
10 |
國家級 |
3 |
其他 |
1 |
(1)宣讀并發表:宣讀并發表論文者,按本規定的全額加分;宣讀并發表論文摘要者,按本規定的1/2加分;
(2)發表但未宣讀:只發表論文但未宣讀者,按本規定的1/2加分;發表論文摘要者,按本規定的1/4加分;
(3)宣讀但未發表:在國際會議宣讀論文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2加分;在國家級或其他會議宣讀論文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4加分;在國際會議宣讀論文摘要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4加分;在國家級或其他會議宣讀論文摘要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8加分;
(4)本條規定的文章如與第2條規定的文章重疊,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復計算加分。
(5)申請宣讀/發表學術論文者需提供會議材料,如:發表會議論文/摘要者,若為紙質版論文/摘要發表,需復印論文集封面、內容頁;若以電子版形式發表,需提供網頁截屏;宣讀會議論文者,需提供文章錄用通知或會議通知,其中議程上要明確寫明被錄用的文章題目和作者姓名。
5.獲得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國家專利者按下表加分:
專利類型 |
加分 |
獲得國際發明專利授權 |
30 |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
15 |
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
5 |
只是申請并獲得公開號則按規定分值的1/2加分。
6.獲得科技成果獎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級別 |
加分 |
|
國家級 |
特等獎 |
400 |
一等獎 |
300 |
|
二等獎 |
200 |
|
三等獎 |
100 |
|
省部級 |
特等獎 |
50 |
一等獎 |
30 |
|
二等獎 |
20 |
|
三等獎 |
10 |
獲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規定的獲獎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且有排名、有證書。
7.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唯一署名單位獲得注冊軟件版權者加4分。
(三)扣分項
扣分項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扣分細則如下:
1.文獻綜述,開題報告不能按時完成者,完成時間以學位與學科建設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規定的時間為準,扣10分。
2.經鑒定確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或非法轉讓技術成果者,或有其他學術不端者扣50分,并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
3.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研究院)、年級以及黨團班組織的學術論壇、學術講座和學術活動者,一次扣0-2分。
4.經鑒定確認個人考試成績造假者,提交虛假智育材料者扣50分。
六、體育測評
體育成績(100分)=體育基礎分(70分)+體育獎勵分(30分)-扣分項
(一)基礎分(70分)
基礎分以參與體育鍛煉客觀記錄為準,滿分70分,相關體育鍛煉需在學期內完成。
1.跑步0.5分/每公里,滿分70分。
2.參與學院各類體育比賽選拔、訓練等,如春秋運動會、石油杯各類比賽、學院組織的各項體育運動,加5分/次。
3.積極參與黨團班及課題組組織的體育活動,加2.5分/次。
(二)獎勵分
1.體育活動獎勵分項目以校團委和學校人文與體育藝術學院組織的校級及以上活動為參考依據,各類興趣類社團單獨組織的活動不加分。
2.各級各類體育賽事單人或集體項目按下表加分,非主力隊員按1/3折算。每人獲多個獎項的可累加,但校級賽事加分上限不超過20分。
分值/級別 |
一、二名/一等獎 |
三、四名/二等獎 |
五、六名/三等獎 |
七、八名/鼓勵獎/優秀獎 |
參與 |
國家級 |
30 |
20 |
15 |
10 |
5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3 |
校級 |
8 |
6 |
4 |
2 |
1 |
3.同一選拔性體育競賽,只取最高級別的最高獎項獎勵加分。
4.校級運動會外,其他校級興趣類活動(如校級女生節、棋類比賽)不加分。
(三)扣分項
提交虛假體育相關材料扣50分,并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
七、美育測評
美育成績(100分)=文化藝術活動(70分)+美育獎勵分(30分)-扣分項
(一)文化藝術活動(70分)
1.參與黨團班組織的各項美育活動,加0-15分/次。
2.參加各級文藝演出,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校院兩級每場分別計50分、30分、20分、10分。
3.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藝術類主題講座及報告、人文藝術類文化活動,加0-10分/次。
4.個人參觀藝術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加0-3分/次。
5.主講或參與校、院兩級美育小課堂活動,加0-15分。
6.參加文化藝術活動集體活動,以第二課堂管理平臺記錄為準;個人參加美育活動,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由學院認定后予以加分。
(二)美育獎勵分(30分)
1.文化藝術比賽
主要包括校內外組織的歌曲、舞蹈、書法、音樂及繪畫等比賽活動。各級各類文化藝術賽事單人或集體項目按下表加分。
分值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鼓勵獎/優秀獎 |
國家級 |
30 |
25 |
20 |
15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校級 |
10 |
8 |
6 |
3 |
院級 |
6 |
4 |
2 |
1 |
2.文化藝術作品
作品主要包括文學、繪畫、書法、音樂、攝影等。需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參加,發表的平臺包括公開出版發行的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和校級紙質媒體,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和校級的官方主流媒體網站(或相當于)。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和校級作品,分別按每項加0-10分、0-8分、0-6分、0-4分。
3.同一比賽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各項加分可累加,但校級及以下賽事和文化藝術作品加分上限不超過20分。
(三)扣分項
提交虛假美育相關材料扣50分,并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
八、勞育測評
勞育成績(100分)=勞動實踐(70分)+勞育獎勵分(30分)-扣分項
(一)勞動實踐(70分)
1.維護宿舍衛生,積極參加宿舍衛生清掃加40分。
2.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黨團班等組織的各類校園勞動實踐活動,包括校園衛生、垃圾分類、教室清潔、實驗室維護、食堂勞動、勤工助學(勞動類)等;踐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黨團班等組織的各類志愿服務活動,每學年勞動時長和志愿服務時長達到15小時者30分,低于15小時者折算分數。
3.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黨團班等開展的勞動實踐類專題講座或報告2.5分/次,加滿10分為止。參與情況以第二課堂管理平臺記錄為準。
4.按照學校要求,在校外積極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完成當學年社會實踐任務的計10分,未完成社會實踐任務者不計分。
(二)勞育獎勵分(30分)
1.個人在志愿服務、勞動實踐等活動中獲評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校級、院級榮譽的,分別加0-30分、0-24分、0-18分、0-12分、0-6分。同一項目或活動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獲得多項榮譽的,可累加。
2.走進社會大課堂,在寒暑假社會實踐活動中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校級、院級榮譽的,分別加0-30分、0-24分、0-18分、0-12分、0-6分,集體獲獎不需要共享加分。同一項目或活動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加分,獲得多項榮譽的,可累加。
3.在社會實踐中,獲批省部級及以上專項立項的,加0-30分,如“北京市雙百計劃”“團中央三下鄉專項”“團中央返家鄉專項“等,同一人參與多支團隊入選專項者最多累加2項;在由共青團中央、北京團市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主辦的相關活動中獲獎,按照校級加0-12分/人,省部級0-18分/人,國家級0-30分/人;其他級別的評選活動由綜合測評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原則上不高于上述加分的一半。同一人參與多支團隊獲獎最多累加兩項,同一團隊榮獲系列獎項取最高加分,入選專項和活動獲獎可累計加分;團隊成員加分由社會實踐指導老師和團隊負責人討論決定。
(三)扣分項
1.在校院兩級宿舍衛生檢查中,個人或宿舍集體被通報一次扣15分,累計通報3次及以上,個人或宿舍集體勞育基礎分記0分。
2.提交虛假勞育相關材料扣50分,并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