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修訂)》(中石大京學〔2025〕2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我校2024-2025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獎勵標準及名額
1.全校碩士生共評選176人(含克拉瑪依校區18人),博士生共評選73人,各學院具體名額分配及相關材料見OA《202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2.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0元。
二、參評范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原則上參評國家獎學金一次。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
2.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碩士畢業班和博士三年級研究生(包括出國聯合培養學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學生以及助管和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3.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與評定,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
4.研究生在同一學年只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其它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三、評選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在同學中能夠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5.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突出;
6.積極參加學術活動、班級活動、實驗室建設、科技服務及社會實踐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處分未被解除;
(2)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情況;
(4)已經超出學校規定的基本學制年限;
(5)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四、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采取學生個人自主申報、各單位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的方式進行評審,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申請階段
(1)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向所在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提供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見附件3),個人事跡將用于資助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
2.學院評審階段
各單位評審委員會依據本單位評審細則審核研究生成績、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參加的社會活動等,研究生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學院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采取公開答辯方式進行初步評審,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3.學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各單位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校審核公示階段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各單位推薦獲獎學生名單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評審結果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將獎金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同時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5.報送材料
請各學院于10月10日16:00前將以下材料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紙制版報送至學生活動中心308,電子版OA報送至魏菲)。
(1)評審細則(電子版)和評審細則在學院主頁公示的鏈接;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1紙質版,A4紙正反雙面打印);
(3)《202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和紙質版);
(4)獲獎學生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附件3電子版);
(5)反映評審組織、評審細則、名額分配、評審過程和評審結果等情況的評審報告(電子版和紙質版)。
五、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評審細則在學院主頁公示,細化評審指標,做好政策解讀,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評審工作,確保獲獎學生的優秀質量。同時要廣泛宣傳獲獎學生成長成才的典型事例,激發廣大在讀研究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積極向上的熱情。
研究生在國獎評選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5日